孟子·告子章句下·第十四节

  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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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陈子问:“古时候的君子在什么情况下才做官?”  孟子说:“有三种情况可以做官,有三种情况可以辞官。迎接时恭敬而且有礼貌、合礼仪,表示将要实行他的主张,就可以去就职。礼貌、礼仪虽然没有减退,但所说的没有实行,那就辞去。其次,虽然没有说要实行自己的主张,但迎接时恭敬而且有礼貌合礼仪,就可以去就职。如果他的礼貌、礼仪减退了,那就离去。最坏的情况是,早晚两顿饭都没有了,饿得出不了门,君主知道了,说:‘我大的方面不能推行他的主张,又不能听从他的话。却让他在我的国土上挨饿,我觉得是耻辱。’君主的周济,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是免于饿死罢了。”

  注释陈子:人名,即陈臻,孟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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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讲了两种情况,一是国君的行为方式,而且要看其行为方式是否符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另一种就是君子当官的行为方式,要不要当这个官,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然后再选择行为方式。不要糊里糊涂去当官,也不要只看眼前利益而当官。在《万章下》第四章里孟子就说过:“孔子有时见到道可行而可以出来当官,有时可以会合时可以当官,有时因国君养贤而当官。对季桓子,是道可行才当官;对卫灵公,是为了会合其意才当官;对卫孝公,是因为国君养贤才当官。”有所为,帮助兆民足以有所行为;有所不为,即不参与诸侯们的侵略、掠夺和剥削的行为。这就是孟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认为的最佳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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