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韶石山,在韶州东北,高七十丈,阔一百五十丈,昔虞舜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州。晋永和二年,有飞仙游其上。张循州‘韶石图’有三十六石名,因具于左:新妇石 球门石 大禾仓石 小禾仓石 太平石 盘龙石 狮子石 侍石 上鳞鱼石 下鳞鱼石 帽子峰石 凤阙石 罗仙峰石 双阙石 马鞍石 四接石 使石 三峰石 桃石 大香鑪石 小香鑪石 骆驼石 奏乐石 楼阁石 宝盖石 砚面石 虹霓石 朝仙峰石 覆船石 五羊石 圆石岩 钟石 续石 石臼 石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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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