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六·列传第一百七十四·文苑二

  南人以鸡卜。其法以小雄鸡未孳尾者,执其两足,焚香祷所占而扑杀之,取腿骨洗净,以麻线束两骨之中。以竹梃插所束之处,俾两腿骨相背于竹梃之端,执梃再祷。左骨为侬,侬者我也。右骨为人,人者所占之事也。乃视两骨之侧所有细窍,以细竹梃长寸余者遍插之,或斜或直,或正或偏,各随其斜直正偏而定吉凶。其法有一十八变,大抵直而正或附骨者多吉,曲而斜或远骨者多凶。亦有用鸡卵卜者,焚香祷祝,书墨于卵,记其四维而煮之,熟乃横截,视当墨之处,辨其白之厚薄而定侬人吉凶焉。昔汉武奉越祠鸡卜,其法无传,今始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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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