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九十四·列传第一百八十二·忠义六

  静江府叠彩岩下,昔日有猴,寿数百年,有神力,变化不可得制,多窃美妇人,欧阳都护之妻亦与焉。欧阳设方略杀之,取妻以归,余妇人悉为尼。猴骨葬洞中,犹能为妖。向城北民居,每人至,必飞石,惟姓欧阳人来,则寂然,是知为猴也。张安国改为仰山庙。相传洞内猴骨宛然,人或见,眼急微动,遂惊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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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