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回 感旧义千里寻兄 办新团同灭山寇

  猺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而刻之,人执其一,守之甚信。若其投牒于州县,亦用木契。余尝摄静江府灵川县,有猺人私争,赴县投木契,乃一片之板,长尺余,左边刻一大痕及数十小痕于其下,又刻一大痕于其上,而于右边刻一大痕,牵一线道合于右大痕。又于正面刻为箭形及以火烧为痕,而钻板为十余小窍,各穿以短稻穣,而对结绉焉。殊不晓所谓。译者曰:“左下一大痕及数十小痕,指所论仇人将带徒党数十人以攻我也。左上一大痕,词主也。右一大痕,县官也。牵一线道者,词主遂投县官也。刻为箭形,言仇人以箭射我也。火烧为痕,乞官司火急施行也。板十余窍而穿草结绉,欲仇人以牛十余头,备偿我也。结绉以喻牛角”云。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彭公案

《彭公案》,是中国清朝末年的公案小说,作者贪梦道人。“彭公”指的是清朝康熙年间的循吏彭鹏。全书共341回。书中大部份情节实属虚构,描述了彭公在江湖豪侠的帮助下,如何惩治贪官恶霸、绿林草寇的故事。塑造了李七侯、黄三太、杨香武、欧阳德一批侠义之士的形象。主要情节不是官员断案,而是江湖恩怨。著名情节有“杨香武三盗九龙杯”,是京剧中著名的折子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