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二·列传第一百六十

  史有款塞之语,亦曰纳款,读者略之,盖未睹其事尔。款者誓词也。今人谓中心之事为款,狱事以情实为款,蛮夷效顺,以其中心情实发为誓词,故曰款也。干道丁亥〔癸巳〕,静江猺人犯边,范石湖檄余白事帅府,与闻团结边民之事。猺人计穷,出而归命,乃诣帅府纳款。其词日:“某等既充山职,今当钤束男女,男行把棒,女行把麻,任从出入,不得生事。若生事者,上有太阳,下有地宿,其翻背者,生男成驴,生女成猪,举家绝灭。不得翻面说好,背面说恶,不得偷寒送暖。上山同路,下水同船,男儿带刀同一边,一点一齐,同杀盗贼。不用此款,并依山例。”山例者,杀之也。他语甚鄙,不可记忆,聊记其所谓款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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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