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六·文苑四

  祝融之墟,威灵所萃,其间异法,亦天地造化之流也。巫以荆得名,岂无自而然哉?尝闻巫觋以禹步咒诀,鞭笞鬼神,破庙殒灶。余尝察之,南方则果有源流。盖南方之生物也,自然禀禁忌之性,在物且然,况于人乎?邕州溪峒有禽曰灵鹘,善禹步以去窒塞。又有鸩鸟亦善禹步以破山石。有曰十二时,能含毒射人影以致病。以是观之,南人之有法,气类实然。然今巫者画符,必为鸩顶之形,亦可见其源流矣。是故愈西南愈多诡异,茫茫天地,法各有本,必有精于法者,亦云自然而然,非人所能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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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