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九·列传第一百七十七·忠义一

  家鬼者,言祖考也。钦人最畏之,村家入门之右,必为小巷升堂。小巷右壁,穴隙方二三寸,名曰鬼路,言祖考自此出入也。人入其门,必戒以不宜立鬼路之侧,恐妨家鬼出入。岁时祀祖先,即于鬼路之侧,陈设酒肉,命巫致祭,子孙合乐以侑之,穷三日夜乃已。城中居民,于厅事上置香火,别自堂屋开小门以通街。新妇升厅一拜家鬼之后,竟不敢至厅,云傥至,则家鬼必系杀之。惟其主妇无夫者,乃得至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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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