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时为周至县尉》创作背景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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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